七里河区兰工坪小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
考评验收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印发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七里河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要求,根据区教育局下发的《七里河区中小学民族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实际状况,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目标,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兰工坪小学位于七里河区城乡结合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对较多,目前在校学生597人,其中回族、藏族、东乡族、撒拉族等少数民族学生137人,约占总人数的23%。特别是因随父母来兰务工的临夏自治州康乐县和广河县的回族和东乡族学生较多,共134人,占全校人数的22%。
二、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创建工作
学校以党支部为核心,加强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兰工坪小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定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会议,制定相关实施方案。
三、以宣传为手段,营造浓厚氛围
为使学校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点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大力宣传民族团结教育工作。一是利用校园广播,对学生进行维护祖国统一和热爱祖国的宣传教育;二是通过楼道宣传栏生动形象地展示各民族的民风、民情和民俗,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民族团结氛围;三是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落到实处,使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深入全校师生心中。
四、以课堂教学为载体,渗透民族团结教育
学校坚持将民族团结教育融入德育工作之中,紧紧围绕“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培养学生民族情怀”这个中心,根据区教育局的安排,我校在全校学生中开设了民族教育课程。具体安排为:一、二年级由任课老师自行搜集有关民族教育方面的资料授课(即每学期上6次课,备6次课);三、四年级开设《中华大家庭》课程,每学年至少保证12课时的教学活动时间(即每学期上6次课,备6次课);五六年级开设《民族常识》课程,每学年至少保证10课时的教学活动时间(即每学期上5次课,备5次课)。同时,不断尝试将民族团结教育和其它课堂教学相结合,在学科教学中有机渗透民族团结教育,抓住课堂的每一个环节传播民族团结教育。
五、开展民族教育主题系列活动
主要有:每学期开展以民族教育主题的升旗仪式;举办校园“苗苗乐”艺术节(歌颂民族团结与进步);在中高年级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手抄报比赛活动;开展“祖国发展我成长”少先队主题队会活动;举办学生民族教育暨规范书写汉字比赛活动;携手区教培中心开展民族教育送教下校活动。
六、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团实践活动
目前我校开设了武术、传统刺绣、书法、手工泥塑等十余个具有民族特色的社团活动,向学生渗透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丰富学生的课余活动。
七、给少数民族学生倾注更多的关爱
学校在招生方面,对少数民族学生适当倾斜,优先接纳符合“四证”的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子女就读。同时学校开展和走访慰问有实际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给他们捐款、捐物,对他们给予更多的关爱。
总之,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许多问题和困难需要去进一步思考、去实践、去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认真听取各位领导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进取,努力使我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兰工坪小学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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